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昆明中院)举行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金发放大会,向28案71名特困人员发放了80.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这是昆明中院继今年3月24日集中发放之后,第二次集中发放特困救助金。
昆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救助和以往相比,有几个突出的特点:首先是救助的范围广,不仅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还有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其次是时间跨度长,最早的一起是2010年审理的刑附民执行案件,至今已长达8年之久;此外是救助金额大,达80.2万元,属近年来较高的一次,其中单笔救助最高达10万元,最低的不少于2万元。
据了解,此次司法救助活动主要针对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请执行人涉及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省、市“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申请执行人困难救助,以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