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获悉,云南省扶贫再贷款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目标顺利实现。1-6月,试点地区人行按照新机制向42家试点机构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42.39亿元,40个试点县扶贫再贷款余额63.2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8.42亿元,增长154.66%。
2016年末,央行决定在云南省开展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试点,试点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迅速制定方案,指导试点地区人行和试点金融机构,按照保本微利经营和有利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原则,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改革创新。
试点以来,金融机构申请使用扶贫再贷款的意愿显著增强,1-6月,42家试点机构累计借用扶贫再贷款42.39亿元,较上年7-12月累计借用多19.06亿元,超额实现“2017年6月末扶贫再贷款余额比2016年末增长30%以上”的试点目标。
同时,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贷款可得性提高。42家试点机构积极运用自有资金加大金融精准贷款发放,1-6月累计发放金融精准贷款50.51亿元,扶贫再贷款与自有资金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的比例为1:1.30,直接支持及带动贫困人口32.36万人。
此外,试点金融机构差别化、科学化定价水平不断提高,在符合商业可持续性原则的前提下,有效降低贫困地区社会融资成本。1-6月,42家试点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5.3%、5.29%,比运用自营资金发放的同类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1.84个和1.03个百分点。(记者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