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今年以来,云南省共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5个,处分460人,问责及组织处理207人,移送司法机关99人。

云南省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列为省委巡视监督工作内容之一,各州市以“机动式”“点穴式”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视巡察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入户走访、接收来信来访,重点聚焦执行政治纪律、责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干部驻村帮扶、脱贫实效等情况开展,着力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排查,严肃查处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严惩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分别予以责任追究。

同时,开展好“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实行实时报告、定期通报和“挂牌督查”制度,达到查实一批问题、解决一批问题、通报曝光一批问题、警示教育一片的目的,以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