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自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围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这个最大痛源,把健康脱贫作为脱贫摘帽的难上之难攻坚落实。

其推行的“54321”模式,奏响了健康扶贫的“惠民曲”。据统计,自宾川县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一年半以来,截至目前,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减免费用800余万元人民币。


健康扶贫“54321”模式


所谓的健康扶贫“54321”模式,就是实施五个精准(即精准建队、精准建档、精准查体、精准指导、精准治疗);落实四定原则(定救助对象、定就诊机构、定兜底标准、定报账方式);推行三大举措(实行免费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报账一站式);强化两项保障(健康全管理、就医全兜底);达到一个目标(决不让一个贫困户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宾川县将力争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介绍,宾川县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窗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和优先双向转诊服务。

同时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及民政救助“一站式”结算,最大限度减少个人自费医疗费用,保障贫困患者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救治服务。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在普通门诊报销限额内全额支付。慢性病用药由县级医院统一采购,并配送至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合规报销费用后,剩余部分由县人民政府健康扶贫专项基金和民政部门救助资金,按个人实际自付费用给予救助。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限定“同一病种”,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由6000元下调为3000元),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提高50%(由16.5万元提高到24.75万元)。

在建档立卡户补充医疗保险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单次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先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剩余的费用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100%报销;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剩余的费用,先扣除此之前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再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100%报销。

该县广泛宣传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政策,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和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着眼“少生病”,关口前移,把好疾病预防关,积极开展“健康扶贫”义诊活动。截至目前,健康扶贫医疗队进村入户累计开展活动150多场次,义诊人数4万多人次,为全县贫困患者减免费用共计1000多万元,初步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还依托“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实行动态数据管理。截止2017年8月,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已签约73944人。


让群众看得起病


除了上述一系列政策外,宾川县还严格执行“258”政府兜底政策,让群众看得起病。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建档立卡户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自付的费用(含政策范围外的自付费用)在限额范围内,由政府全面兜底。

实行“258”,即在县级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等)看病,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档立卡户补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报销后,一年内自己最多支付2000元,剩余所有费用,由政府兜底。 在州级医院(州医院、州中医院等)看病,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档立卡户补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报销后,一年内自己最多支付5000元,剩余所有费用,由政府兜底。在省级医院(省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附属延安医院等)看病,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档立卡户补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报销后,一年内自己最多支付8000元,剩余所有费用,由政府兜底。县人民政府投入1200万元,作为健康扶贫专项基金和民政部门救助资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