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调研总结座谈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成效和工作经验进行座谈交流。

据介绍,今年5月以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与21个相关执法部门组成多个专题调研组,对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前期实地调研有关情况,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卫计委等部门就有关法规实施情况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认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22件法规实施效果明显,基本实现了立法目的。但通过调研也发现部分法规普法宣传力度不够、配套制度政策不完善、部分条款与现实情况不适应等问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坚持体现地方特色,坚持立法工作精细化,坚持立改废并举,着力增强我省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可执行性、系统性。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要运用好此次调研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通过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立法质量提高和法规有效实施,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